設施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運動設施發展政策與制度之規劃、執行、考核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運動設施規範與參考指引之規劃及編修。
三、公營運動場館設施統籌運用之規劃、輔導及考核。
四、多元友善休閒運動設施興(整)建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五、競技運動訓練與賽會場地興(整)建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六、國際級專業競賽場館與國家運動園區興(整)建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七、各級學校專項運動訓練場地強化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八、高爾夫球場籌設、開放、經營主體變更或廢止與環保節能、永續發展之輔導、管理及監督。
九、公營運動場館設施綠建築節能設計、健康建築與永續發展之規劃、輔導及執行考核。
十、其他有關運動設施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