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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17條

運輸業遇有海關調查走私案件時,應切實配合協助。 運輸業受海關囑託轉送海關處分書等關係文書與該業所屬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時,應負責將文書依限送交指定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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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