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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39條

入境及過境旅客名單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姓名。 二、性別。 三、國籍。 四、出生日期。 五、入境證、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入境隨船服務人員名單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姓名。 二、性別。 三、國籍。 四、出生日期。 五、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 六、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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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