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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委託辦理辦法 第8條

公路主管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查核受託機構之講習實施情形,並做成查核紀錄(紀錄表如附件四)。 查核內容包含行政管理、師資、教室、教材、教具及上課情形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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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