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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30條

迴轉道標誌「指66」,用以指示迴轉道之位置,設於迴轉道入口處附近,面向行車方向。 本標誌為綠底白字白色箭頭及白色邊線。其箭頭方向得視實際路況調整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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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