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135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35條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輔3」,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調撥車道路段之分向限制線所在位置,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本標誌得視需要懸掛於收費站以外之調撥車道分向線上方,配合調撥車道分向設施設置。 本標誌為黃底黑字黑色箭頭及黑色邊線。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左:
AI 白話解釋
← 第134條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全文第13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