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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135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35條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輔3」,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調撥車道路段之分向限制線所在位置,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本標誌得視需要懸掛於收費站以外之調撥車道分向線上方,配合調撥車道分向設施設置。 本標誌為黃底黑字黑色箭頭及黑色邊線。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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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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