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183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圖例如下:
AI 白話解釋
← 第182條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全文第18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