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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9條

標誌除另有規定外,得視需要採用反光材質或安裝照明設備。 依反光材質製作之標誌不得影響標誌原圖案之形狀及顏色。 照明設備一律用白色燈光,安裝於標誌牌之內部或上方或其他適當之位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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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