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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05條

各種號誌控制器均應能自動運轉。行車管制號誌、行人專用號誌及車道管制號誌並應具備手動操縱系統。 各種號誌管制器在無法依其正常時制運作時,應能自動執行預設時制計劃或閃光操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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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