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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55條

危險標誌「警5○」,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危險路段將近之處。 本標誌下緣應設附牌,說明危險原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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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