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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77條

禁止行人通行標誌「禁24」,用以告示行人禁止通行。設於禁止行人通行路段之起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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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