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88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88條

國道路線編號標誌「指1」,用以指示國道路線之編號,其編號由國道主管機關定之。設於已編號之國道路線上,圖例如左: 本標誌為梅花形白底綠邊黑色阿拉伯數字。梅花形圖案製作如左:
AI 白話解釋
← 第87-3條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全文第8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