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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第7條

未經扣留處理之肇事車輛或動力機械,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逕行移置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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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