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 第8條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第8條

裁處機關辦理受有利益人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事宜,得要求受有利益人或相關機關(構)提供有關資料。 受有利益人未依前項規定提供有關資料,裁處機關得逕行估算認定所得利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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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