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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所得利益之核算或推估,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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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