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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第3條

遙控無人機依其構造分類如下: 一、無人飛機。 二、無人直昇機。 三、無人多旋翼機。 四、其他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公告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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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