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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無人機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7條

運安會得依本法第十八條訪談相關人員。訪談錄音、紀錄及任何限閱文件,有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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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