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郵政儲金匯兌法 › 第2條

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條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郵政儲金匯兌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