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 第3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中華郵政公司銷售保險商品,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因性質特殊經交通部及金管會核准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