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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規則 第215條

無法投遞之國內限時,快遞或航空郵件,均由普通郵遞退回。但經寄件人 預於封面上註明「倘無法投遞請由限時或航空退回」字樣者,得由限時或 航空退回,並由原寄人補付限時、國內航空費。 無法投遞之國際航空函件,除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以最速郵路 (航空 或水陸) 退回原寄國外,其他航空函件如經收件人申請,且保證繳納退回 之航空混合郵資或經第三者於寄達局繳納此項混合郵資者,得由航空退回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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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