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郵政規則
› 第215條
郵政規則 第215條
無法投遞之國內限時,快遞或航空郵件,均由普通郵遞退回。但經寄件人 預於封面上註明「倘無法投遞請由限時或航空退回」字樣者,得由限時或 航空退回,並由原寄人補付限時、國內航空費。 無法投遞之國際航空函件,除航空信函及航空明信片,以最速郵路 (航空 或水陸) 退回原寄國外,其他航空函件如經收件人申請,且保證繳納退回 之航空混合郵資或經第三者於寄達局繳納此項混合郵資者,得由航空退回 。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14條
看 郵政規則 全文
第2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