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郵政規則
› 第288條
郵政規則 第288條
儲戶亡故,應由其繼承人按照法令規定手續,向立帳局申請提請儲金終止 帳目或變更戶名續存。但劃撥儲金應結清帳目,不得申請變更戶名。無繼 承人者,得依遺囑或其生前聲明或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必要時, 郵局得請提款人提供保證。 儲戶亡故,繼承人未按規定申請繼承前,其存款已憑預留印鑑支取者郵局 不負責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87條
看 郵政規則 全文
第28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