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郵政規則 › 第321條

郵政規則 第321條

郵政機關接受經交通部核定之委託承辦業務,為代辦業務。
AI 白話解釋
← 第320條看 郵政規則 全文第3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