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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規則 第36條

小件物品用遞送函件之方法遞送者,為小包。 不具通信性質之文件成表報,亦得作小包寄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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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