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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購服務辦法 第13條

郵購物品之郵件,除另有規定外,應按址投遞。但經過兩次投遞仍無法交 到者,得以書面通知收件人到郵局領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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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