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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遞要密文件辦法 第2條

前條所稱要密文件,以極機密等級文件為限;極機密以上等級公文依照軍 機保密實施規定可予郵寄者,亦得按本辦法交寄。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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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