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 第12條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第12條

接管小組因接管所產生之費用,如可歸責於被接管人之事由者,其費用由被接管人負擔。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