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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9條

相鄰公共設施用地以多目標方式開發者,得合併規劃興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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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