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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專業諮詢作業辦法 第9條

第七條第一項之諮詢意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 二、諮詢之問題。 三、醫事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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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