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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如下: 一、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一定種類或品項之醫療器材。 二、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特定醫療器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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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