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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 (以下簡稱奠祭設施) ,係指區 域級以上醫院之太平間,具有辦理奠祭之禮堂或化妝殯殮室之設施功能者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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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