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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6條

運安會應依通報內容及先遣小組蒐集之資料,認定通報事件是否為重大水路事故,必要時並得組成審查會對認定之爭議進行審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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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