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重要濕地內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標準 › 第7條

重要濕地內灌溉排水蓄水放淤給水投入標準 第7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或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審查開發許可或利用行為,定有較本標準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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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