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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金融控股公司印鑑。 二、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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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