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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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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