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 第30條

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第30條

本辦法所稱防制洗錢或認識客戶程序,指申報金融機構依應遵循之防制洗錢或類似要求所訂定之客戶盡職審查程序。
AI 白話解釋
← 第29條看 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 全文第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