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 第3條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第3條
擔保品如有設定後順位抵押權予其他債權人,或有其他權利存在,借款人或擔保品所有權人應辦理塗銷或排除後,再向原貸款金融機構申請承受。擔保品如有設定先順位抵押權予其他債權人者,亦同。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條
看 金融機構承受災區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全文
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