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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承受災區農地漁塭及其他農業相關設施放款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補助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中央賑災專戶之民間捐款支應。 二、由政府相關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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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