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 › 第8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 第8條

財務監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險精算統計與各種準備金之制度規劃及法規研訂。 二、保險業清償能力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三、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制度之規劃與管理及精算學(協)會之監督。 四、保險業會計制度之規劃及管理。 五、保險業財務、業務報告、預警系統之管理。 六、保險業資金運用制度之規劃及法規研訂。 七、保險業退場機制之規劃、管理與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監督及管理。 八、其他有關財務監理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