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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辦法 第14條

銀行以外之金融機構經財政部核准辦理票據承兌保證或貼現業務者,準用 本辦法有關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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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