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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本會開會時,得通知與審議案件有關單位派員列席。必要時,並得邀請專家學者或有關機關代表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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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