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銓敘部處務規程 › 第13條

銓敘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人事管理及銓敘審定業務資訊化之整合規劃、推動、管理與作業規範、標準之訂定。 二、全國公務人力之統合、分析、管理、維運及保護與開放。 三、本部資訊應用策略之規劃、協調與推動。 四、本部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開發、維運及各項資訊軟、硬體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與管理。 五、本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及稽核。 六、其他有關全國人事資訊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銓敘部處務規程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