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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4條

訴願事件,經認有調查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簽請部長指派專人前往辦理 。 前項調查筆錄,應經受調查人之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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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