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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銓敘審查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12條

本會會議紀錄及文書保管事項,由總幹事、幹事負責處理。 會議紀錄由主席核定,並於下次會議時宣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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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