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 第37條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37條

站之兩端或終點站之一端,應設進站號誌機及出發號誌機。但列車進站或出站處,無道岔或無路線交叉者,或雖有道岔而經常鎖閉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