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 第40條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40條

進站、出發、閉塞、掩護等號誌之顯示,在相當距離難以辨認時,應於其前方適宜地點設置號誌預告機或遠距號誌機。
AI 白話解釋
← 第39條看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