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 第79條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79條

電力設備,指下列各種設備及其附屬裝置。 一、發電設備。 二、輸電設備。 三、變電設備。 四、電車線設備。
AI 白話解釋
← 第78條看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全文第8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