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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第7條

前條以外之各類鐵路列車駕駛人員術科檢定考試官,應為最近十年從事該類鐵路列車駕駛工作,經驗達二年以上且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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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