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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0條

本規則所定之申請事項,其收費數額如下: 一、駕駛人員學科檢定:新臺幣一千元。 二、駕駛人員術科檢定:新臺幣一千元。 三、駕駛執照之核發、補發或換發:新臺幣三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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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