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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18條

專用側線有關員工,除管轄鐵路之調車司機外,概由申請人自行雇用,並接受管轄站長之指導監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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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