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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行車規則 第21條

無蓬貨車裝載貨物,不得伸出貨車之側板及端板內層立面或車身外方;標明裝載高度者,不得超過其標明之裝載高度。但輸送闊大貨物,經確認其裝載狀態無影響運轉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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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